“大部制、扁平化”下的改革驅動
與一般的機構設置不同,龍港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專業領域執法模塊”“城市管理服務模塊”“基層綜合執法模塊”“辦公綜合保障模塊”等名稱顯得頗為新穎。
從“鄉鎮”到“城市”,在嚴控機構、人員編制前提下,龍港把“大部制”機構改革作為破題之舉。
“所謂‘大部制’,就是將職能相近、業務相似的機構進行職能優化、流程再造。”龍港市委市府辦(改革辦)副主任陳建錨說,通過撤並,龍港全市共設6個黨委部門、9個政府部門、6個市直事業單位,黨政機構數量和人員數量較同類縣(市、區)縮減約60%,每年可節約行政支出約10億元。
機構合併只是“大部制”改革的初級版本,由於上下級業務對接難免出現一對多的情況,以及精簡後的行政資源需要全量承接縣級市行政職能,龍港為此啟動了“大科室模塊化”改革,按照職能相近、職責相通的原則,從“科室”對應“局”轉變成一個模塊對應上級一類業務。
同時,為提升政府部門效率,龍港集中相對有限的人力資源,以更集成、更綜合的機制設計推進改革。
龍港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張起樂告訴記者,龍港根據部門職責分3個批次,將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從9個增至31個、執法事項從318項拓展到2681項,切實推進行政執法系統從“事項分散”向“統籌整合”轉變。
龍港改革的另一個標簽是“扁平化”——它也是全國唯一一個不設鄉鎮(街道)的縣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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