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7日電/據新華社消息,記者從國家醫保局瞭解到,近期國家醫保局組織的專項飛行檢查發現,一些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外配醫保藥品處方管理粗放,虛假處方、超量開藥等現象屢有發生。國家醫保局16日印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規範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範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
根據通知,已上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應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提供處方外配服務。支持將電子處方打印成紙質處方,方便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參保人持紙質處方前往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暫未上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紙質處方須經本院醫保醫師簽名並加蓋外配處方專用章後有效。
通知明確,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調劑外配處方時,應認真檢查處方的真實性、合法性、規範性,核准處方用藥信息、有效期等以及參保人信息,發現問題的可以拒絕調劑,並及時向當地醫保部門反映存疑外配處方線索。
原則上,定點零售藥店憑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銷售的藥品,符合規定的可以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暫不接受本統籌地區以外的醫療機構外配處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