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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診療亂象如何“對症下藥”
http://www.CRNTT.com   2024-10-22 13:22:15


 
  推廣機構聯合醫生俘獲流量

  近兩年,隨著直播帶貨行業興起,“網紅醫生”帶貨保健品的問題也逐漸凸顯。一家推廣機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不僅能幫醫院或者醫藥廠家做藥品的“商單投放”,還可以在短視頻平台“幫醫生做個人IP和賬號的孵化”。

  吳擁林透露,醫生們也常遇到推廣機構上門談合作的情況,聲稱只要有醫生資格證和一些所謂的證明,就能幫助其運營平台賬號。“醫生自己不用打理就會有高額提成,即便是被平台封號、處罰,還可以再註冊賬號運營。”

  “很多健康話題本身就有解釋的空間,有的博主為吸引眼球,刻意放大幾率極低的事件,有的爆款視頻甚至涉黃涉暴,不僅損害網絡環境,也對醫生形象、醫療科普的公信力造成負面影響。”吳擁林說。

  “在已有的醫生賬號中投放藥物廣告,不同賬號不同報價。這屬於商業變現的一種模式,嘴上是科普,背後是生意。”吳擁林表示,確實業內會有不良醫生為了經濟收益會將醫師信息“賣”給機構,但當前的法律法規對這一亂象的處罰方式和手段仍有限。

  上海段和段(沈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宇平認為,根據刑法、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業醫師在網上診斷與自己執業範圍不符的疾病或推銷與自己執業範圍不符的藥物,會構成超範圍執業,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醫療事故罪。根據相關規定,平台應對“偽科普”的內容承擔主體責任,對涉及違規的賬號背後的商業機構進行處罰。

  針對如何規範互聯網醫療平台管理,業內人士認為,應細化平台主體責任和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機關、執業登記機關監督和管理責任。醫療機構電子處方、處方審核記錄、處方點評記錄也應當可追溯,並向監管平台開放數據接口。醫療機構應當有專門部門管理互聯網診療的醫療質量、醫療安全、藥學服務、信息技術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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