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1日電/據新華社消息,《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這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基礎性內容。黨中央高度重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部署推進相關工作。經過努力,我國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設計日益完善,制度體系構架初步形成;信息披露系統平台基本建成,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完成省市兩級披露系統建設,8萬餘家企事業單位通過系統平台依法披露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協同管理機制持續優化,行業自律逐步加強;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監督機制不斷完善,監督效能持續提升;綠色低碳發展內生動力得到激發,有力支撐了綠色金融、綠色供應鏈以及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等制度實施。
同時也要看到,當前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與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目標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改革任務推進還不夠均衡,督促檢查機制仍不健全,有效監督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情況的能力還不足。二是環境信息依法臨時披露的規範性亟待提高,按要求臨時披露處罰信息的比例較低。三是披露信息應用不夠豐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與環保信用評價、綠色金融等制度銜接有待加強。
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需要堅持穩中求進、先立後破、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堅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相結合,堅持政策激勵與監督約束並重,著力打通改革的難點堵點,進一步健全企業自律、管理有效、監督嚴格、支撐有力、應用廣泛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新活力。
第一,推動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擴面提質。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監督能力。健全重大環境信息披露請示報告制度,制定完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規章制度,完善技術規範標準體系,研究制定重點行業信息披露格式準則,支持建立行業自律體系。擴大披露主體覆蓋範圍,鼓勵依法披露名單外的企業自願披露環境信息,引導企業自願披露溫室氣體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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