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雙方願進一步深化經貿投資合作,致力於推進產品相互準入,為雙方企業提供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中方歡迎斯方積極參加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投資促進平台,支持斯洛伐克企業在華投資或創辦合資企業。斯方歡迎中國企業在斯境內投資興業。
(三)雙方強調兩國經濟聯委會和科技合作委員會作為促進貿易、創新和研發合作平台的重要性,願進一步加強經貿、科技等領域的政策對話,為兩國企業、商會、行業協會開展合作提供支持。
(四)雙方將加強在新材料、新基建、清潔能源、可持續發展等綠色發展領域的合作,願廣泛探索和培育雙方在綠色技術、循環利用、廢物處理等領域的合作機會,願就二氧化碳減排技術加強交流,並在能源資源供應多元化領域開展合作,從而強化能源安全,促進向太陽能、地熱、風能等可持續低碳能源轉型。兩國政府、研究機構、高校、私營企業等將積極參與上述合作。
(五)雙方願充分利用各類經貿合作機制和能力建設項目,加強在標準與合格評定領域的交流合作,推動外貿產品的標準與認證結果互認,優化進出口流程的合格評定手續,避免重復檢驗檢測,不斷提升貿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降低雙方成本。
(六)斯洛伐克支持並將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斯方願積極參與“中歐班列”合作,改善交通基礎設施,為中國企業及貨物通過斯洛伐克進入歐洲市場提供便利。
(七)雙方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是中歐關係和中斯雙邊關係的有益補充,願共同推動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不斷取得新進展。中方支持斯方在斯舉辦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創新合作大會,並在機制內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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