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協同發展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破題關鍵在於“用法律法規確保一張藍圖幹到底”。從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同一文本同步施行,到共同出台《關於京津冀協同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的決定》,再到聯合發布《關於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的決定》,近年來,三地圍繞重點領域出台百餘部法規,推動區域協同更加緊密,新活力和新動能不斷湧現。實踐證明,改革的深化要求法治保障。涉及利益關係和體制機制上的深層次改革,必須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發揮好法治的引導、推動、規範和保障作用,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才能固根本、利長遠。
15分鐘社區中心、10分鐘鄰里中心、5分鐘街坊中心三級生活場景促進職住均衡;“千年秀林”、悅容公園等構成家門口的“大氧吧”……一批重大疏解項目有序落地,不斷釋放的協同紅利,持續提升著雄安新區的吸引力,讓更多人來得了、留得住、發展好。傾聽群眾呼聲,找准發力點,不斷增強協同發展的自覺性、主動性、創造性,定能變“勢能之差”為“動能之和”,跑出協同發展的“加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