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本質是顛覆政權
因此,法庭在裁決中認為,“35+”計劃並非單純的選舉策略或政團之間的協商行動,而是一項旨在破壞現行政治制度的圖謀,試圖摧毀以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基礎的香港特區法律及制度框架。他們的行為破壞了香港社會的安寧,影響無數人的人生安全,沒有底線地挑戰法治,目的是破壞、摧毀、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了他們個人的政治目的,把整個香港社會和市民拖入泥濘,犯罪性質嚴重,必須依法嚴懲。
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社會上形成了一個最大共識,認為必須盡快解決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短板問題。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對仍有涉及國安犯罪行為的犯法者依法判刑是理所當言。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可以促進一個更穩定、更安全的環境,有利於香港高質量發展和長期繁榮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