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動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三中全會圍繞“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出部署,對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具有重要引領和推動作用。紀檢監察機關必須領會改革意圖、把握關鍵指向,深入推進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構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工作格局。著力完善紀檢監察工作體系。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實處置問題線索和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監委為主。強化內部力量統籌,完善運用“組組”協同監督、“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實施省紀委監委向省管企業、省屬高校派駐紀檢監察組試點。探索健全法規制度體系。圍繞一體推進“三不腐”、日常監督檢查、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線索處置和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辦案安全、涉案財物管理處置等,加強法規制度制定、審查和執行。持續完善案件質量評查長效機制,健全留置場所和看護隊伍管理制度,以制度規範促進工作高效。推動完善黨內監督體系。監督是治理的內在要素,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是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進一步健全紀檢監察專責監督體系,深化“四項監督”貫通協同,完善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持續推動基層監督體系建設,發揮縣級派駐機構集中辦公和片區協作機製作用,促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