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8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審計署昨日公布審計報告揭露,創新科技署轄下的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出現管治問題,在過去五年的離港公幹旅程中,當中有同一員工在九次旅程基於個人理由延期逗留及更改旅程安排。報告發現,在政府、主辦院校及研發院三方的《資助協議》中,沒有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定條款。
審計署審查了研發院在2019-20至2023-24年度合共20次離港公幹旅程,機票費合共200萬元。其中九次公幹旅程的旅程安排曾作更改,並有同一名員工基於個人理由延期逗留;該九次公幹旅程中有三次交通費超額,介乎2300元至11430元不等,而相關員工沒有就更改公幹旅程安排尋求批准。
報告指出,現行指引未訂明由誰批核行政總裁的膳宿津貼申領,若行政總裁申領超過應得津貼的費用,特別批准仍由行政總裁本人簽署,缺乏獨立監管。研發院在2019-20至2023-24年度期間30次公幹旅程的膳宿津貼申領,合共100萬元,在10次公幹旅程的酒店住宿費超過應得津貼,其中七次涉及時任行政總裁,由研發院承擔介乎5292元至82644元不等的超額部分。
報告發現,在政府、主辦院校及研發院三方的《資助協議》中,沒有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定條款。審計署建議創科署需聯同研發院採取措施,就涉及維護國安事宜加強指導和管理,例如在協議中加入相關條款。創科署表示,已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以期在三方的《資助協議》納入適當條款,進一步加強管理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事宜。研發院行政總裁表示,研發院已採用其主辦院校招標及採購文件中的供應商條款與條件,當中包含維護國家安全條款。
創科署本月初曾公布,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和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的合併計劃,預計於2025至26年度內開始啟動合併的過渡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