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電/網評:是要拒絕屏攝,然後呢?
來源:光明網
近日,屏攝爭議又起。起因是,有網友在觀看時下熱播的電影中進行了屏攝並將所拍圖片發布在了社交平台上,隨後遭該片導演投訴,最後以當事人公開道歉並删除屏攝圖片收場。片方對屏攝行為的“正面硬剛”收穫了一波影迷的叫好聲,也引發了各方對該問題的再討論。
所謂屏攝,就是指觀眾在觀影過程中使用手機等設備拍攝屏幕畫面的行為。不妨回想一下你的觀影經歷,是不是每場都能看到幾次閃光燈亮起、聽到數次拍照“哢嚓”聲。在灰暗、沉浸式的環境中,它們是那麼的刺眼。其實,在每場電影正式放映前,銀幕上基本都會播放拒絕屏攝的宣傳引導片,在電影票背面也多寫有拒絕屏攝的相關字樣,但這對於日益泛濫的屏攝行為似乎無濟於事。明知會幹擾他人的觀看體驗,但因不必付出什麼代價,不少人仍選擇用屏攝記錄下自認為難忘的觀影瞬間和影片“名場面”,留下自己的“在場”證明。
片方這次明確說“不”並付諸實際行動的情形可謂少見,更多的是對這種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態度模棱兩可。個中原因也不難理解,當前電影宣發日益下沉,短視頻作為宣發主陣地的地位不斷凸顯,並不斷反向行塑宣發方式。在這個背景下,影迷的屏攝和傳播行為,更像是“自來水”在用愛發電,有助於電影宣傳,而這也是片方所樂見的。
不過,對於懸疑類等影片來說,對核心畫面和劇情的屏攝會造成劇透,將官方預告留下的懸念打破。再考慮到大多數人的電影消費都是“一次性”的,屏攝對電影票房的負面影響也並非偽命題。既不想激化與觀眾的矛盾,又有切實的擔憂,電影人進退兩難。
在歷次公共討論中,屏攝是否違法都被作為一個重要辯題。言外之意是,希望法治能成為規範屏攝行為的一個選項。不過,略顯遺憾的是,學界對此尚有分歧。有專業人士就指出,屏攝行為的法律定性需要根據形式、目的等不同情形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如果觀眾只是拍攝幾張照片或錄制幾秒短視頻,沒有進行有商業利益的傳播,那麼可視作“合理使用”,無關大雅。而如果利用屏攝視頻進行切片視頻製作等,則另當別論。不過,在現實中,前者可能才是絕大多數人所面臨的具體情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