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明知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與其通謀,協助實施隱藏、轉移財產等拒不執行行為,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共犯論處。
拒不執行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判決、裁定,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依法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
國務院公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堅持公益屬性,規定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應當明確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原則;合理確定城市公共交通線路,布局公共交通場站等設施,提高公共交通覆蓋率;要求大型建設項目統籌考慮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條例進一步優化運營服務,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及時公開運營服務信息,加強運營調度管理,建立服務質量投訴處理機制,提高運營服務質量和效率。
條例明確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保障運營安全的主體責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車規範,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