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企業入駐,蔣崇慶盲目決策,違反政策規定發放獎補。按照合同約定,獎補數額是按照實際使用廠房面積來計算的,但原寧遠工業園的獎補數額卻按照入駐企業申領廠房面積計算。因此很多企業為了拿到大額獎補就申領了很多原本不需要的廠房,導致閑置浪費。”永州市紀委監委第七審查調查室副主任張翼飛介紹,蔣崇慶未組織召開黨工委會議集體研究企業引進、資金撥付等重大事項,以打造所謂“寧遠速度”為由,隨意審批撥付獎補資金。
招商中介賺服務費、黨員幹部收“好處費”、入駐企業違規領獎補。經查,鄧傳文、蔣崇慶幫助無界公司非法獲得招商服務費3055萬元,分別收受無界公司“茶水費”140萬元、190萬元。2017年至2022年,寧遠縣政府給予無界公司及其引進入園的13家企業共計發放獎補資金2.59億元、給予13家企業出口退稅共計1784萬元,但13家企業累計繳納稅款僅為1747萬元。
2023年10月,蔣崇慶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4年5月,蔣崇慶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100萬元。2024年1月,鄧傳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4年7月,鄧傳文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60萬元。
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聯動,對原寧遠工業園系列案相關問題線索集中力量、快查快辦,深挖細查“案中案”。截至目前,原寧遠工業園系列腐敗案共立案24人,其中省管幹部1人,市管幹部4人,移送司法機關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4人。
開展產業園區“鏡鑒”以案促改專項活動,推動全市102人在規定期間主動說明問題或主動投案
“深刻剖析原寧遠工業園系列腐敗案件的深層根源和嚴重危害,聚焦阻礙園區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強化以案促改促治,縱深推進園區全面從嚴治黨……”今年3月,永州市委下發《關於開展“鏡鑒”以案促改專項活動推動全市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方案》,永州市紀委監委組建工作專班,制定下發工作清單,細化42項具體任務。
永州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卿飛舟向記者介紹:“從2023年對全市11個產業園區巡察情況來看,原寧遠工業園暴露出來的少數領導幹部政績觀錯位、權力缺乏監督制約、政商勾連腐敗等問題,在全市其他產業園區也不同程度存在。有鑒於此,我們報經市委同意,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年的產業園區‘鏡鑒’以案促改專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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