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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機構改革背景下的“藍白合”現況及前景研究
http://www.CRNTT.com   2025-02-13 00:09:43


表2:“憲法法庭辯論重點”
 
  (二)藍白兩黨強化合作批評民進黨“當家還鬧事”,對抗“主流民意”

  台灣民意不願看到立法機構內部爭吵打架的亂象,也不願“立法院”的肉搏淪為國際媒體報道的笑柄,因此,在2024年“大選”後,面對台灣“立法院”三黨不過半情況,民衆希望能出現某種“聯合執政團隊”來維穩政局、安定社會。國民黨方面指責民進黨“以少數碾壓多數,用拳頭取代人頭,以街頭壓制國會”,“當家鬧事”,與“國會”對抗,明顯是與島內的六成“主流民意”違背。柯文哲亦強調執政黨不可以用傲慢態度背棄過去的理想,甚至用暴力方式阻礙。而且,其在回應該民衆黨為何與國民黨開展合作時還聲稱“民進黨都把我們列為拒絕往來戶”,⑩直言選後至今,民進黨賴清德陣營沒有任何人與民衆黨進行溝通接觸,

  (三)藍白陣營與民進黨就“司法獨立”問題發生重大爭議

  2024年7月19日下午“憲法法庭”迅速開庭并且僅用22天便判決歷經五個半月才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停止實施,與此前暫停處分很少被通過的事實形成鮮明對比。“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是根據台灣地區於2023年6月21日通過的“憲法訴訟法”第43條等有關規定。根據該法案的有關內容:“聲請案件系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律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⑪而此次“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的理由卻大幅變更既往建立的審查標準:第一,對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在“憲法”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賦予“總統”義務,存在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的疑義;第二,對於“官員質詢不可反質詢”,“憲法法庭”認為,這會引發“立法院”與“行政院”之間的憲政衝突,造成憲政僵局;第三,對於“人事同意權”,“憲法法庭”認為,這會影響“總統”的人事提名權,有暫停適用的迫切必要性與手段上的無可替代性;第四,對於“調查權”,“憲法法庭”認為,這會侵犯資訊隱私權以及威脅保障營業秘密的財產權,并且可能進一步引發“立法院”與其他“憲法機關”間的權限與功能分配、“憲法”職權行使之競合等“憲政”爭議;最後,對於“聽證會”,“憲法法庭”則認為,“行政院”對“立法院”所負的責任是政治責任而非法律責任,并且其還指出如暫停適用新法,除可及時有效避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的權力分立原則等極重要公益,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相關權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外,以暫時處分暫停適用,實僅延後規定適用的時點,并未改變規範內容。⑫

  針對“立法院”職權修法“釋憲”案,台灣“憲法法庭”於2024年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庭,邀請聲請人“總統”賴清德、“行政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監察院”,以及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及訴訟代理人到庭陳述,審判長許宗力諭知辯論問題將於未來三個月宣判。辯論日程由當天上午9點持續至下午5點,上午主題為“立法程序”、“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以及“人事同意權”的行使相關規定部分。下午主題為“調查權”的行使、“聽證會”的舉行相關規定部分,以及“藐視國會罪”的有關規定。朝野再度圍繞“國會改革法案”激烈交鋒,“藍白聯盟”控訴執政綠營“毀憲亂政”,民進黨方則針鋒相對,其批恐有“侵害人民權利之虞”。(見表2)

  [表2:“憲法法庭辯論重點”]

  四、未來藍白合作的前景研判

  儘管此前在野陣營的合作氛圍濃厚,在“國會改革”、“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案”等諸多法案上立場一致,并充分整合兩黨的支持基礎,利用人數優勢在“立法院”對賴清德及民進黨團開展了有力反制。但是,兩黨在“選罷法修正案”與“潛艇國造案”等意見相左,并且面對爭取選民的壓力,對於未來如何正確處理彼此間的競合關係二者可謂各有考量,此次國民黨黨團“孤軍作戰”提高“罷免門檻”便為其佐證,今後“藍白合”能否在“立法院”繼續有效運作仍待觀察。

  (一)修法重點有所不同不利藍白兩黨後續合作

  在既定會期結束之後,為處理“NCC委員”、“考試委員”等人事同意權案,“立法院”民進黨團向在野黨喊話,呼籲其同意召開臨時會,履行人事同意權的法定職責,避免行政機關空轉、無法運作。民衆黨黨團對此表示明確反對。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則表示,如果召開臨時會衹限縮在人事的審查,“在野黨絕對沒有意願,也絕對拒絕奉陪”,國民黨團會盤點要優先處理的民生法案,包括學生輔導法、放寬巴氏量表等相關民生法案,希望在臨時會上處理。如果沒有召開,也會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國民黨團會依照相關時程持續走。⑬最後“立法院臨時會”并未召開,⑭“藍白合”又纍積一次成功經驗。

  儘管國民黨團表示臨時會應排審民生法案,但是攸關抑制“青鳥運動”掀起的“選罷法修正案”以及“割藍委”(罷免藍營“立委”的行動)風潮,才是國民黨的最為關切。為防止失去立法機構多數優勢,避免執政黨惡意操作罷免,國民黨團對此進行反制,提出包含提高罷免門檻等內容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然而,民衆黨此次卻態度消極不予配合,明確表明反對“修法”提高罷免門檻,僅主張聯署過程需要更加嚴謹合理。黃國昌表示,當初藍白黨團三長會面所承諾的合作案有“立法機構”改革、“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司法改革”三案,“選罷法”并不在優先法案中;民衆黨黨主席柯文哲也直接表態“選罷法”不與藍營合作。儘管“藍白”合力讓“選罷條例”聯署加嚴版交付二讀,但是傅崐萁所提案的“選罷條例”,內容不涉及罷免門檻,僅要求罷免提議人、聯署人附本人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或姓名、身份證統一編號、發證日期,加嚴審查等。⑮一方面,這是因為民衆黨的八名“立委”,都是“不分區立委”,不適用“選罷法”中的“罷免”條款;另一方面,這是為其凸顯民衆黨自身獨立性與主體性的必然選擇。

  (二)柯文哲被羈押後藍白合作反制賴清德當局的動力增加

  儘管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藍白聯盟”在台灣“立法院”的合作已然降溫。然而,近期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風波與京華城案被檢方羈押禁見,可見民進黨當局的“政治追殺”為柯文哲和民衆黨帶來了嚴重的威脅。由於柯文哲是民衆黨的核心與“精神領袖”,其被台檢方申請羈押,勢必將對民衆黨造成毀滅性的衝擊,致使“立法院”的“藍白合”又萌現出新的發展態勢。

  為實現年輕選票的回流,民進黨當局已開始集中力量猛打柯文哲,奉行“強人政治”的賴清德為徹底剿殺民衆黨,絕對不會為其留下任何的政治發展空間,這相當於直接斷絕了“綠白”在“立法院”合作的可能。在此背景下,民衆黨似乎衹能和國民黨合作,以“藍白合”的形式增加其政黨影響力。因此未來在台“立法院”,民衆黨大概率會牢牢抓住國民黨所遞出的橄欖枝,延續藍白推動“國會改革”的合作態勢,甚至可能會更加堅定。一方面,這是因為此次事件更讓民衆黨清晰地認識到,任何尋求與民進黨合作“以求自保”的想法都無異於與虎謀皮,如果不和國民黨合作,面對民進黨的圍攻,退一步就是孤立無援;另一方面,儘管而今民衆黨在台“立法院”一共占據8席,表面上看來是“關鍵少數”,但是事實上,黃國昌之外的其他人幾乎沒有熱度,存在感極低。“藍白合”或是民衆黨擺脫“泡沫化”危機的唯一解藥。

  被認為是大選“藍白合”破局的始作俑者黃珊珊被停權也為藍白兩黨在2026年縣市長選舉以及2028年領導人選舉中的合作帶來了新的期待。對於國民黨而言,與民衆黨聯手,可以對抗民進黨當局的執政資源,尤其是出於“立法院”下個會期是預算會期的考量;而對於民衆黨而言,這也有利於其避免泡沫化的宿命,維繫住其第三黨的位置。可以看出,儘管維繫民衆黨的主體性曾是柯文哲以及民衆黨的根本出發點,但是就而今的情勢而言,藍營的支持對其已然不可或缺。在柯文哲陷入政治風暴之際,國民黨“立委”并未落井下石,反而紛紛釋放善意,王鴻薇、趙少康等更是多次表示要凝聚“在野”制衡力量,推動在野“藍白”在下一會期的預算案、“NCC委員”人事案等案件上的合作。⑯因此或可推測,針對未來縣市長選舉以及“立法院”的“藍白合”布局,白營將釋放出更大的誠意。

  基金項目:教育部2023年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基金資助課題“國民黨兩岸政策的困境與發展研究”(23YJAGAT0011)。

  註釋:

  ①《藍白合 柯文哲鼓勵洪孟楷直接與黃珊珊溝通》,中評網,2024年2月22日,https://bj.crntt.com/doc/1068/8/7/7/106887794.html?coluid=93&kindid=19151&docid=106887794。

  ②傅崐萁:《藍白“國會”擴權法案攻防 綠營備戰》,“立法院”全球資訊網,2024年3月17日,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4301&pid=238495。

  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全國”法規資料庫,2024年 6 月 24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58。

  ④《“國會改革法”要求“總統”國情報告 賴清德若不去又如何?》,聯合報,2024年7月3日,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160/8068747?from=vipudn_content_recommendation。

  ⑤⑥《“國會”改革修法爭議》,台灣事實核查中心,https://tfc-taiwan.org.tw/topic/10656。

  ⑦《藍白別想牽拖! “國會”改革修法比比看》,民主進步黨網站,2024年5月23日,https://www.dpp.org.tw/anti_rumor/contents/110。

  ⑧《“國會”改革案暫停 藍白批吳崢“神預測”》,聯合報,2024年7月19日,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523/8107127?present_date=2024-07-20&from=vipudn_xyz_subcate。

  ⑨《“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 “國會”改革案暫停》,聯合報,2024年7月19日,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523/8107044?present_date=2024-07-20&from=vipudn_xyz_subcate。

  ⑩《柯文哲爆料:島內選後至今,賴陣營沒有任何人與民衆黨接觸》,“中央社”CNA,2024年5月22日,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220431.aspx。

  ⑪《“憲法訴訟法”》,台灣“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159&flno=43。

  ⑫“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憲法法庭”網站,2024年7月19日,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39&id=353184。

  ⑬“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等案113年8月6日言詞辯論”,“憲法法庭”網站,2024年8月6日,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89&id=353247&cat=1。

  ⑭傅崐萁:《朝野協商臨時會喬不攏》,“立法院”全球資訊網,2024年8月15日,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4301&pid=242732。

  ⑮傅崐萁:《選罷法攻防:藍白有默契 不動門檻但提高罷免難度》,“立法院”全球資訊網,2024年6月30日,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4301&pid=241594。

  ⑯《國民黨:“立院”藍白合不退縮》,中時新聞網,2024年8月15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815000526-260118?chdtv。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5年1月號,總第325期,P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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