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關於跨性別運動員的問題,應在尊重人權與確保公平競賽之間找到平衡點。國際奧委會必須引導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依據共同的原則做出決策,避免出現不同的聯合會在類似情況下持有不同立場的局面。
三、約翰·埃利亞施
埃利亞施曾任Head體育用品公司首席執行官,於2021年當選國際滑雪聯合會主席。去年巴黎奧運會期間,他當選國際奧委會委員。
核心主張:
1.儘管國際奧委會並非一家企業,但它必須以商業化的方式運營,需要設定明確的業績指標。
2.應為女性體育設立保護屏障,確保衹有天生為女性的運動員方可參加女性體育項目。
3.反對國際奧委會向運動員發放獎金;與其將金錢獎勵集中於少數精英運動員,不如關注如何確保更多運動員有機會在最高水平舞台上競爭。
4.在幾個固定的舉辦地輪流舉辦冬奧會,是一種理想且可持續的選擇。
5.探索在非洲、印度和中東等地舉辦奧運會的前景。對於基礎設施尚不完備的國家,可以考慮提前授予奧運會舉辦權,以便為籌備工作留出更充足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