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辦法》還明確,對於出現上述情況,有關部門可以對已經辦理登記的予以撤銷,對此岳屾山指出:
律師 岳屾山:這個是給行政機關賦予了相應的權力,就可以把公司的登記恢復成原樣,你不是找人來背債嗎?以後就可以把它恢復過來,恢復過來你原股東的責任是跑不掉的。
劉俊海表示,新規的實施有助於進一步淨化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俊海:《辦法》出台以後,原來的職業閉店人損害消費者權益套路就玩不靈了。老股東要想逃避債務也是白日做夢了,所以新規有利於嚴肅公司登記程序,維護交易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除了進一步規範公司登記程序,規治職業閉店人等亂象,此次發布的《辦法》還有諸多亮點內容,例如破解“公司注銷難”,治理“僵屍公司”等。
《辦法》細化了三年過渡期和五年認繳出資期限的具體情形,便利有限責任公司調整出資期限,股份有限公司繳足股款。具體來說,2024年6月30日前登記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剩餘認繳出資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過五年的,應當在2027年6月30日前將其剩餘認繳出資期限調整至五年內。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一級巡視員 肖芸: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