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涉企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清單指導意見,太倉市市場監管局最終給予公司免於處罰的決定,並對企業的相關廣告發布提供指導。
2020年起,蘇州市市場監管局出台涉企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清單指導意見,每年動態更新“免罰輕罰”清單。2024年11月,“免罰輕罰”5.0版清單正式發布,共129項。蘇州市市場監管局局長顧玉琪說,指導意見在行政處罰法“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處罰”規定的基礎上,精細化制定免罰輕罰適用條件,保障包容審慎監管制度有效落地實施。
據介紹,根據蘇州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指導意見還融入了“四新”(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濟包容審慎監管機制相關內容,對相關企業優先採取教育提醒、勸導示範、警示告誡、行政指導或合規指引等柔性執法方式,推動企業自覺誠信守法經營,營造健康良好的市場秩序。
2020年以來,蘇州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免罰輕罰案件26463件,案件數及減免處罰金額占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超1/5,有效規範了行政執法行為、提升了執法服務效能。
山東青島——
創新涉企行政復議審理模式
“心裡懸著的石頭,可算落了地。”接完一通電話,山東青島西海岸新區一家文化投資公司的負責人鮑智友長舒了一口氣,“80多萬元的罰款不用交了。”
公司因什麼事被罰?原來,此前公司接手了一個文化館建設項目,施工時因砂土等建材無處堆放,便臨時占用了16畝林地。雖然此前取得了臨時用地手續,過了期限後也再次辦理,但並未向林業部門提交相關手續。區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了這一問題,對公司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