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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來論:反分裂國家法是遏獨利劍
http://www.CRNTT.com   2025-03-18 00:08:23


 
  二、挫敗了外部勢力的干涉行徑

  長久以來,某些外部干涉勢力一直企圖阻礙中國統一進程。近年來,美西方反華勢力出於自身利益,變本加厲縱容支持“台獨”勢力冒險挑釁,一方面聲稱不支持“台獨”,另一方面卻頻頻違背承諾,不斷強化官方往來,加深軍事勾連,助推“國際空間”,虛化一個中國原則,目的是借台灣問題遏制中國發展進步,阻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反分裂國家法》以憲法為依據,全面貫徹中央對台工作的大政方針,闡明“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的原則,明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的立場,彰顯了中國人民反對外部勢力干涉的堅強決心。20年來的事實表明,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是台灣同胞的普遍心聲,創造美好、幸福生活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追求。外部勢力逾越《反分裂國家法》紅線,注定是要失敗的;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終將禍及自身。

  三、彰顯了和平統一的最大誠意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也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兩岸制度不同,不是統一的障礙,更不是分裂的借口。用和平方式實現統一,有利於台灣地區長期穩定繁榮,台灣同胞是最大的受益者,最符合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

  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為此,《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這一規定充分尊重了台灣同胞的情感和當家作主的願望。《反分裂國家法》還以大量篇幅為深化兩岸關係安排了充分的制度空間,為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合法權益作出了莊嚴承諾,為和平統一展開商談預設了長遠規劃。多年來,我們認真貫徹《反分裂國家法》相關精神,不斷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制度和政策,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的發展機遇,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政策主張,兩岸融合發展不斷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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