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李風:反分裂國家法反“獨”促統成就輝煌
http://www.CRNTT.com   2025-03-20 00:41:43


 
  第五條規定,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因此,可以說,《反分裂國家法》是促進和平統一的根本大法。

  第八條明文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因此,《反分裂國家法》也明確界定了台獨勢力不可逾越的紅線和底線,只要“台独”勢力逾越紅線及底線,國家將採取非和平方式完成國家統一,明明白白,斬釘截鐵。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在統一的進程中,如果“台獨”分裂勢力執迷不悟,肆意進行“台獨”挑釁,造成“台獨”重大事變,“台獨”勢力將逃脫不了灰飛煙滅的命運,頑固“台獨”份子必將遭到歷史的審判、人民的審判。

  三、依法有力反擊外部勢力干涉台灣

  《反分裂國家法》頒布實施20年来,反對外部勢力干涉有法可依,在國際間更有力維護了一個中國原則。

  《反分裂國家法》第三條明文指出,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年以來,針對外部勢力干涉台灣事務,中國政府和人民對此進行了堅決鬥爭。“台獨”勢力“倚美謀獨”,“倚外謀獨”的種種圖謀遭到挫敗,外國勢力對台灣的干涉一次次以失敗而告終。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