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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罷瑤”重連署讓陳智菡“將功補過”?
http://www.CRNTT.com   2025-05-05 15:13:39


  中評社香港5月5日電/澳門新華澳報5日發表富權文章:倘“罷瑤”重新連署就讓陳智菡“將功補過”?以下為文章內容。

  五月間是民進黨針對中國國民黨“立委”及縣市議員發動的“大罷免”向“中選會”呈交第二階段連署書的日程,在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下令“三十五席全過”(注:可能因為過於顯眼而否認)下,民進黨及其側翼罷團已經基本上完成第二階段連署,有的罷團為了提高保險係數,加徵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連署書,並準備在這幾天陸續向各縣市“選委會”呈交。昨日就傳出,台中市罷免國民黨“立委”的罷團將於今日舉行“台中制霸六區全罷”,送件聯合記者會,將罷免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楊瓊瓔、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及江啟臣的第二階段連署書送交台中市“選委會”審查,打響了第二階段送件的第一炮。
  
  而在國民黨以青年軍等為主發動的罷免民進黨“立委”的“以罷制罷”行動,由於國民黨中央判斷及決策失誤,加上起步太遲,在第一階段提議連署法定期限截止前,衹有十五宗“達標”,可以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但有多個縣市黨部或區分黨部遭到檢調當局搜索並帶走主委等高級黨工甚至是羈押禁見。而且“船破偏遇頂頭風”,在這“綠色恐怖”高壓態勢下,曾經在檢調機構四月十四日首波搜索中遭到傳喚的罷免民進黨台北市第一選區(北投、士林)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的領銜人張克晉,雖然當時是“獲准請回”,但也已經撐不下去了,於五月一日發表聲明,他將不續任領銜人,而且發出聲明後就徹底失聯。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沒有關於領銜人“退出”的條文,張克晉聲明的“退出”,是表達自己不願再行使領銜人法定權利,等於第二階連署期限一到,即便是罷團能夠徵集到足夠到法定送件“門檻”的連署書,但若原領銜人張克晉不去送件,或是不授權任何人送件,罷免吳思瑤“立委”的第二階就會結束、罷免活動終止。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六條第八項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並以一次為限”。但並未提及領銜人“退出”的處置辦法。按照“中選會”的解釋,像張克晉的這種情況,可以適用“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的規定,但必須“經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而經“中選會”查核,吳思瑤罷免案第一階段合格提議人數為四千一百零八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就是超過二千零五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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