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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鄭文燦案大逆轉是民進黨“英系”反撲?
http://www.CRNTT.com   2025-06-25 11:34:09


 
  實際上,“鏡電視”是“NCC”近十年唯一通過的電視新聞台,但其從申請執照始即爭議不斷,更成為藍綠鬥爭戰場。期間“鏡電視”董事會錄音檔外流,爆出創辦人裴偉稱發照是“蔡英文的旨意”,並提到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疑似施壓“NCC”主委陳耀祥的過程,引發軒然大波。因此,“鏡電視”和《鏡周刊》,就被視為蔡英文及“英系”的喉舌。
  
  而蔡英文對於她本人在爭取“二零二零”的連任,卻在二零一九年遭到賴清德“中途截擊”,不顧民進黨“現任者優先”的傳統習慣,跳出來挑戰自己參加民進黨初選,兩人殺得“見骨見血”,一直耿耿於懷。因此,前段時間就有傳說,“英系”將會在賴清德爭取“二零二八”連任時,採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手法,在二零二七年民進黨進行黨內初選時,推舉“英系”大弟子、現任高雄市長的陳其邁(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卸任高雄市長,並因已兩任而不得再選),向賴清德發起挑戰。
  
  但是,陳其邁的實力似乎不足,衹有鄭文燦才能與賴清德一拚。然而,在鄭文燦案發並被羈押後,民進黨廉政會已經於去年七月十二日,未待桃園地檢署正式起訴鄭文燦,就“提前”作出決定,給予鄭文燦停權三年的處分,自當日起生效,亦即是到二零二七年七月十一日止。
  
  現在,鄭文燦雖然已經於去年八月二十八日,獲桃園地方法院移審庭法官裁決,以二千八百萬元交保候傳,而限制出境、出海的期限也已於今年四月結束,但按照民進黨以往慣例,“總統”黨內初選是在大選前的四月間進行。而在此時,鄭文燦仍然處於“停權三年”處分期間,因而被“沒收”參加黨內初選的資格。
  
  如果《鏡周刊》的報導屬實,並因此而使得桃園地方法院在“輿論壓力”下加快審理鄭文燦案的進度,趕在二零二七年四月前作出對鄭文燦有利的判決的話,民進黨廉政會可能會撤銷對鄭文燦“停權三年”的處分。
  
  這樣,鄭文燦就可以“復仇王子”的姿態,為蔡英文更是為自己,向賴清德發動挑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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