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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近日,該市紀檢監察幹部在洞口縣某農業產業基地瞭解產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廖某案發生後,時任鎮黨委書記、鎮長等7人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監管責任不力,疏於對財政資金和財政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等突出問題,被洞口縣紀委監委嚴肅追責問責。
邵陽市紀委監委在全市範圍內深化治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集中梳理涉農資金管理使用中的貪污侵占、虛報套取、監守自盜、截留挪用等易發多發問題線索。2024年,全市農業農村部門向市紀委監委移交“三資”管理問題線索647條,544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中洞口縣紀委監委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審計局、縣財政局對近5年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違規報賬問題全面起底排查,給予41人相應處理處分。
緊盯薄弱環節,精準施策開出“良方”
“鄉村振興領域一旦存在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容易產生廉潔風險,讓個別人員有機可乘。”邵陽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洞口縣的數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基層財務管理混亂、財務監管流於形式等問題,凸顯出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為做好案件查辦“後半篇文章”,邵陽市紀委監委指導洞口縣紀委監委全面梳理查辦的該領域典型案件,圍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以及基層財務制度執行等,向相關單位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指出其存在的具體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督促發案單位靶向施治、堵塞漏洞。
洞口縣紀委監委強化個案剖析和類案分析,發現基層財務崗位專業人才緊缺、專業技能水平整體不高、財務制度執行空轉是案件易發多發的重要原因。在廖某案中,按照村賬報賬程序,銀行付款需要蓋上鎮代管資金專戶章、廖某個人章、村賬會計章才符合規定,但3枚印章平時隨意放在同一個抽屜里,才讓廖某有機可乘。
此外,部分鄉鎮基層財政所人員流失嚴重,部分財務工作由其他非財務人員從事,有的鄉鎮甚至安排一人兼任多個財務崗位或一人全程辦理財務事項,村(社區)更是如此,致使財務工作審批流程失去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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