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據大公報報導,香港政府自今年2月14日刊憲將新興毒品“太空油”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後,今日刊憲再將“太空油”原材料依托咪酯所有類似物,以及其他六種物質列為法律規定的毒品。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非法使用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會成癮,嚴重損害健康。政府決心保障公眾安全,加強對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的管制。\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第2號)令》(《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後,(甲)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及(乙)其他六種物質將被列為法律規定的毒品。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於今日刊憲生效。該修訂令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下列物質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1的管制:一: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二:六種物質,包括N-吡咯烷基丙托尼秦;N-吡咯烷基美托尼秦;N-呱啶基依托尼秦;N-去乙基異丙托尼秦;大麻酚六氫衍生物及其3-烷基同系物,包括六氫大麻酚(簡稱HHC);卡立普多。以上的六種物質是按照最新的國際管制制度被納入受管制。這六種物質與“太空油毒品”無關。
販運製造可囚終身 罰款500萬
發言人表示,非法使用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會成癮,嚴重損害健康。最近的科學分析顯示某些依托咪酯類似物有可能會被濫用。政府決心保障公眾安全,因此採取預防措施,加強對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的管制。由7月18日起,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包括但不限於異丙帕酯、美托咪酯和丙帕酯,都將成為毒品。
在《危險藥物條例》的嚴格管制下,販運及製造這些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及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刑罰為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