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評論:危害國安雖遠必誅 依法通緝不容抹黑
來源:文匯報 作者:陳子遷(吉林省政協委員、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日前公布懸紅通緝袁弓夷、何良懋等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涉嫌幹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士。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向在逃人士發出拘捕令。美英等外部勢力又迫不及待詆毀香港警方的執法行動。對此,特區政府、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予以強烈譴責,要求外部勢力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香港議會”所謂“選舉”的惡劣行徑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次警方依法懸紅通緝行動,反映出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對境內外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絕不姑息,定必以“違法必究,雖遠必誅”的原則追究到底。有關執法行動符合國際慣例,絕不容外國勢力干預抹黑。
法律責任無法逃避
“香港議會”組織、策劃非法選舉,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公然推動“自決”、企圖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並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甚至妄圖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這些行為已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依法懸紅通緝,是維護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是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的必要之舉,是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正當之舉。
過去兩年,警方多次通緝竄逃海外的反中亂港逃犯。根據香港警方網站資料顯示,截至昨日,有34人目前正受到香港國安法通緝,受指控罪名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這次通緝行動再次明確向反中亂港分子發出警告,不要幻想在境外就可以胡作非為,任何人企圖利用境外身份或地理位置逃避法律責任,終將徒勞;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無論發生在何處,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