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某省管幹部審查調查的過程中,由於取證量大面廣,我們出現了審查調查報告製作不規範、涉案財物處理建議不全面等問題。多虧違紀違法審理處及時指出問題,我們按照他們的審核意見作了補充完善,保證了案件辦理質量。”甘肅省紀委監委某審查調查室負責人說,高質量的審理工作能夠倒逼案件承辦部門樹牢“第一次就做好”的理念。
不僅對案件質量全面審核把關,違紀違法審理處在解決案件“疑難雜症”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2024年9月,某省管國有企業原“一把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甘肅省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被審查調查人作為徵地拆遷補償對象,將所在單位公款借給承擔徵地拆遷任務的單位,又從承擔徵地拆遷任務的單位獲得了徵地拆遷補償款。對此,專案組內部存在意見分歧,有人認為其僅構成挪用公款罪,也有人認為其既挪用了公款,又侵吞占有了部分公款,應認定為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商請違紀違法審理處提前介入。
違紀違法審理處全面審核了證據材料,審慎提出了補查補證的意見。根據該補查補證意見,專案組進一步調查發現,被審查調查人前期簽訂協議出資購置土地,意在獲取土地開發後的徵地拆遷補償款,雖然其出借公款給承擔徵地拆遷任務的單位是為了自己及時獲得徵地拆遷補償款,但其獲得的款項是對其土地的補償,並不是其貪污所得。
違紀違法審理處遵循主客觀相一致和充分評價的原則,認定被審查調查人構成違反廉潔紀律和涉嫌挪用公款罪較為妥當。該意見得到了專案組的一致認可,後來也得到了司法機關的支持。
“案件審理是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的必經程序和重要環節,牢固樹立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既是政治要求,也是工作標準。”甘肅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說,違紀違法審理處嚴把事實證據關、手續程序關、定性處理關,開展全鏈條監督,與審查調查部門同題共答,構建了查審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