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9日電/據大公網報導,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有精神病母子因瞞報資產獲發出“遷出通知書”,他們上訴後,房屋署恩恤讓二人暫居,但母子先後墮樓身亡。事件近日引起關注,曾為上訴委員會成員的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認為,房署在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同時,協助事主申請中轉屋及轉介社工跟進,並恩恤兩人暫住公屋,做法已情理兼備,事件屬不幸。有街坊對母子離世感唏噓,但認同加強對公屋戶資產審查的做法。
黃碧如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房委會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時,會給予資料告知租戶,在收到通知書15天內可提出上訴,及後上訴委員會會安排聆訊。上訴委員會成員獨立於房委會和房署人士,且非公務員,一般而言,上訴委員會小組審理案件時,除案情外,亦會考慮雙方陳述等因素。根據報導可見,房署收回公屋的流程是跟從程序,對事件感到不幸和難過,但欣賞房署提出日後會優化安排。
鄰居認同需要善用公屋資源
記者昨日在天恩邨恩穗樓現場所見,涉事母子居住的單位現時已無人居住。鄰居鄧先生對《大公報》記者表示,母子二人分別年約60多歲及30多歲,平日較沉默,甚少主動與街坊打招呼,曾從閒談得悉,母子有領取綜援。媽媽談吐正常,不似患有精神病,兒子不時在樓下走來走去,神情貌似有點異於常人。出事前,女兒經常在晚上9時許來探望兩人。對於母子離世,鄧先生感唏噓,指婆婆在4月份離世後,8月初有警察上門瞭解,才知其子亦離世,從未聽過兩母子提過公屋調遷及不開心的事。
另一名鄰居包先生則表示,住上址十多年,見證該母子搬進來,並於前年為家居油漆翻新。媽媽今年4月墮樓離世後,曾見過兒子在街市食飯,彼此曾互打招呼,“我都是見有警察上門來瞭解兩母子的情況,知道兩母子先後離世”。他認為,政府加強對公屋住戶資產審查,要求資產超標者騰出公屋予有需要人士,做法合理。
房屋署昨日回復查詢表示,有關個案的租戶早前被發現在等候獲配公屋期間,於2015、2016及2017年填報聲明書時隱瞞申報兩項資產,故不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房委會遂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該租戶其後向獨立的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聆訊於今年2月下旬進行。小組綜合考慮後,確認房委會發出的“遷出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