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初期美國明確承認台灣歸屬中國
戰後初期,美國對台灣歸屬中國的立場極為明確。1945年起,美國即參與執行對日戰後安排,並在官方表態中多次承認台灣屬於中國。1950年1月5日,美國杜魯門總統在白宮聲明中指出:“在過去四年間,美國及其他盟國已接受中國在台灣行使權力。”此後,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在演講及隨後的記者問答中,多次提到美國在事實與法律層面“接受中國對台灣行使權力”。這些聲明充分表明,美國在公開外交話語中承認台灣已回到中國版圖。
1959年,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辦公室發表意見書明確表示:“台灣與澎湖依據戰爭結果與相關國際文件,已歸還中國,並無主權未定之問題。”這份文件具有高度的法律權威性,這是對台灣法律地位的明確確認,駁斥了今日美方部分人士鼓吹的“未定論”。換言之,美國在戰後初期不僅遵守國際文件,也在自身政策表述中確認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今日美國翻炒“未定論”,等同於自我否定,背離自身歷史立場。
三、中美建交時美國再次確認台灣歸屬中國
隨著冷戰格局演變,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開始出現搖擺。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以“保衛台灣”為名,實際上將台灣納入其西太平洋戰略體系。1951年《舊金山和約》成為這種戰略轉向的標誌。該條約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但未明確寫明“歸還中國”,留下所謂“模糊空間”。這是時任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等人刻意製造的“戰略模糊”,以便為美國在亞洲遏制中國保留操作空間。然而,這種模糊並不能否認台灣歸屬中國的事實。
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通過,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並確認其作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這一決議徹底粉碎了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任何可能,也為台灣歸屬問題畫上句號。在此背景下,美國不得不調整政策,重新承認一個中國。
1979年中美建交公報中,美方明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且“承認中國的立場,即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美國政府宣布終止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撤離駐台美軍,並宣布《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失效。這一些歷史事實,排除了所謂“未定論”的可能性,顯示美國在正式外交文件中遵循了二戰後國際秩序與國際法理。換言之,美國在中美建交時已明確承認了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