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施政報告敢於刀刃向內,對公務員團隊治理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部門首長責任制及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皆反映了本屆特區政府敢於進行自我革新的精神。
本年度施政報告在強化治理環節的改革措施,在香港市民間引發廣泛關注並獲得大量好評。當中備受矚目的部門首長責任制,可謂是從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高層問責班子首先進行開刀,足見特區政府銳意整頓公務員團隊、提升管治能力的強大決心。本屆特區政府曾多次強調“以結果為目標”、“落實主體責任”等治理原則,而部門首長責任制所訂明的兩級制調查機制及據此設立的獨立調查小組,則把這種問責意識進行了明確的制度化、規範化,預期將能進一步提升各部門首長的責任擔當、並鞭策他們持續改善治理水平,更能由此帶動轄下各級公務員也不斷精進工作能力。
另一個較受熱議的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則是特區政府改變公務員團隊官僚作風的有力舉措,透過建立更嚴謹且獎罰分明的評核制度,著重以實際的工作績效對公務員的表現等級進行明確區分,將能有效改變部分公務員“做又三十六、不做又三十六”的得過且過心態,以“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合理報酬機制,激勵其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表現,從而讓廣大市民都能獲得更高質的政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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