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國家監委對民進中央原副主席、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寬忍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寬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要求,在幹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要求,違規收受禮金;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騙取公款占為己有。
劉寬忍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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