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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中評社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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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桃園7月8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6日遭桃園地院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院在稍早作出裁定,將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更為裁定。
桃園地院更裁將有維持原裁定交保,與羈押二種結果,鄭文燦是否會被羈押,很快會揭曉。
桃園地院行政庭長劉為丕告訴中評社,高院裁定後會將裁定書和相關卷宗送到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會再分案,最後再由承審法官決定開庭時間,所以無法確定何時開庭,有可能是今晚,也有可能是明天,但可以確定的是不會再由同一個鄧姓女法官來開羈押庭。
鄧姓法官的父親、桃園市前政風處長鄧雅文,過去長期擔任鄭文燦下屬直到屆齡退休。鄧法官沒有避嫌,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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