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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再度被爆料投資大陸欠款一事,他聲明對媒體提告。(中評社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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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8月27日電(記者 黃筱筠)有關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最近遭爆曾赴大陸投資,並掏空千萬港幣資金未還,媒體又報導新進展。柯建銘辦公室今天再度發出鄭重聲明表示,將委託律師對上報記者及日前以同樣手法進行報導之風傳媒記者提出告訴,凡相關媒體、名嘴以訛傳訛者,將一併提告。
《上報》26日報導,進一步接獲爆料者提供首封催款律師函完整內容,當中披露及指控柯因有意投資中國南京數間前景可期的公司,透過曾任隨扈的彭智青與香港“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接觸,共同合資成立“金鑰國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詎料,彭以投資項目需龐大資金為由向新源公司借款1125萬港幣後,15天內就搬空資金,讓新源公司憤而向柯三度發律師函催款。
柯建銘聲明表示,針對昨日深夜上報記者沈粲家、楊毅依本月17日港媒星島網報導“網路上流傳的一個故事”及後續報導,說本人投資大陸涉欠款,在報導前不理本人發表之三點駁斥聲明,以及善意提醒,此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
他表示,將委託律師對上報記者及日前以同樣手法進行報導之風傳媒記者提出告訴,凡相關媒體、名嘴以訛傳訛者,將一併提告。
柯建銘提及,昨日三點聲明如下:一、本人沒聽過新源投資公司,更不認識公司負責人。二、本人從未在大陸投資,請對方指出我於何時、何地、跟其一起在大陸投資。三、本人也沒有向其借錢,請對方提出匯款紀錄、借據。
他強調,若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在此重申,若港資新源投控握有任何鐵證,大可直接向他提告,捨此不為而借藉網路故事抹黑攻擊本人,掩飾其根本沒有提告證據的心虛。
柯建銘說,從相關訊息不難看出其與何姓台商間之投資糾紛,欲逼其解決,而出此下策,而彭智青亦是在整個騙局中之受害者。媒體記者報導有查證之責,不應為抹黑他,只憑爆料者提供的假訊息起舞。
他向來尊重第四權維持民主法治健全之功能,興訟本非他所願,可嘆少數媒體一再抹黑他,故提告以端正歪風及維護個人名譽,乃不得不為,特此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