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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中評社 資料照) |
北檢表示,本署檢察官於31日凌晨對柯文哲訊問過程中,被告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柯文哲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柯文哲拒絕,經審酌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倘若柯文哲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柯文哲及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
民眾黨表示,柯文哲主席自30日清晨7時,因檢察官持搜索票至住家搜索,即主動配合調查。在經由廉政署之馬拉松調查訊問,於31日凌晨零時30分始移至台北地檢署復訊至凌晨2時許,至此,調查程序已近19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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