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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金防部少將偷運部隊洗衣機回家 遭彈劾
http://www.CRNTT.com   2024-10-18 17:58:49


台“監察院”。(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0月18日電/前金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林承家(原名林帝志),涉將新台幣7990元的公有洗衣機寄回台灣家中使用,日前被金門地院重判12年、褫奪公權3年。“監察院”18日公告,林員涉入侵占公物、挪用單位經費物品、浮報帳目及公器私用等違失事證明確,本月稍早審查委員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

  林帝志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4日擔任金防部少將參謀長,因涉嫌挪用部隊經費,被依貪污罪法辦,不久即退伍;檢調查出,他貪小便宜將部隊全新的洗衣機從金門“跨海”運至台南家鄉,得知被舉發,又偷偷運回金門,並棄置於雜草堆中等。林帝志從軍20多年,一路從小排長爬升至少將,服役期間,一度榮登“國防部發言人臉書”,被視為陸軍的“明日之星”。
  
  “監察院”18日透過新聞稿指出,被彈劾人林承家(原名林帝志)於任職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參謀長期間,涉有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挪用單位經費物品、浮報帳目及公器私用,違失事證明確。“監察院”13位審查委員於10月8日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賴振昌、林文程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

  一、被彈劾人身為軍人,擔負“保家衛國重”責大任,誠實廉潔乃基本要求,竟利用其法定職務權限之機會,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違失重大。

  二、被彈劾人藉單位於餐廳舉辦慶生餐會之時機,宴請民間友人,並食用官兵餐會部分菜品,且將費用納入部隊伙食費支應,核有違失。

  三、被彈劾人接待“國防部”軍醫局晚宴餐會前,將購置一箱公務晚宴高粱酒,先行扣留6瓶,並搬至參謀長辦公室內;另辦理父親節餐會前,以“試菜”名義,邀約同仁至餐廳用餐,並將費用納入部隊伙食費支應,核有違失。

  四、被彈劾人命所屬擔任軍車、公(私)務租賃車駕駛,於公務期間搭載其親友訪金遊玩,核有違失。

  五、被彈劾人為國軍高階將領,應為官兵表率,然竟不思其身負“國家”社會之重託,利用其法定職務權限之機會,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挪用單位經費物品、浮報帳目及公器私用等行為,斲喪“國軍”整體形象,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相關罪責外,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國軍”人員廉政倫理須知等規定,違失事證明確,具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事由且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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