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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謝銘洋。(照片:“司法院”網站) |
中評社台北11月1日電(記者 黃筱筠)府方發言人郭雅慧今日表示,賴清德所提名的“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因“立法院”迄未審查,致“司法院”院長、副院長於今日起懸缺一事,“司法院”日前依法呈請賴清德指定代理院長人選,賴已核示請大法官謝銘洋代理“司法院”院長職務。
謝銘洋過去曾於2014年太陽花學運時,力挺學生佔領“立法院”議場,甚至公開批評“台大沒有把馬英九教好”。過去“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管中閔遴選案時,謝更公開在網路上連署,呼籲台大校方重啟校長遴選。
郭雅慧說明,“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院長綜理院務及監督所屬機關。“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同時出缺時,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7條第5項規定,由“總統”就大法官中指定一人代理院長,代理期間至繼任院長、副院長經“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之日為止。
謝銘洋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專精智慧財產權法與科技法律領域,曾任台大法律學院院長、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期關注民主人權及司法改革議題,具高教行政經驗,學術成就亦備受肯定。
郭雅慧強調,“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為“國家”重要“憲法”職務,賴清德於8月30日提名張文貞等7位被提名人,均富深厚法學素養及進步民主人權理念,籲請“立法院”儘速完成同意權審查,讓被提名人早日就任,“司法院”得以正常運行,發揮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