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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林姿妙。(照片:林姿妙臉書) |
中評社台北12月30日電/中國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弊案遭檢方起訴求刑20年,宜蘭地方法院近2年時間審理,12月31日將一審宣判,林姿妙堅稱清白相信司法會還她公道,但明若遭有罪判刑將依法遭到停職。
原民眾黨籍新竹市市長高虹安涉詐領“立委”任內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7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當天即宣布依法停止其市長職務,當天生效。
宜蘭地院預計31日下午2點半宣判,林姿妙若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包括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或財產來源不明罪其中一罪遭判刑,將遭“內政部”依法停止其職務,遺缺由副縣長代理,若未來二、三審改判無罪則可復職,但若判刑確定將遭解職,依法解職時剩餘任期超過2年須補選,不足2年則由中央派員代理。
林姿妙與多名宜蘭縣政府官員,被控以處理民間用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土地當作2020年大選宜蘭競選總部使用,獲有免拆等不正當利益涉嫌圖利,另檢方查出林姿妙農會帳戶有超過7千萬元異常金流與個人收入不相當,宜蘭地檢署於2022年8月23日共起訴林姿了與女兒在內共15人。
全案經宜蘭地院審理,今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時林姿妙強調自己是清白的,此案根本就是政治追殺,最後林姿妙涉貪部分,檢察官當庭請求法官從重量刑20年、褫奪公權5年,特殊洗錢罪部分求刑2年6個月,併科200萬元罰金,沒收不法所得;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被指控違背職務行為收取交付不正利益罪、偽造文書,被檢方求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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