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學生與公民團體因抗議國民黨強行審查“兩岸服貿協議”衝進“立法院”、占領議場。當時馬英九擬於3月21日依《“憲法”》邀集行政、立法兩院長進行院際調解,並兩度電邀王金平,但均遭王所拒。
當時王金平認為,服貿審查是“立院”朝野黨團爭議,與《“憲法”》所規定的院際爭議性質不同,不便出席。
王金平還發聲明強調,爭議根源在朝野黨團對於服貿協議審查程序的歧異,尋求問題的根本解決最為要緊,他身為院長正透過各種途徑持續溝通協調,並徵詢朝野各黨的意見,必要時召集黨團協商。同時,因馬英九身兼執政黨主席,他籲請馬英九能體察時局,傾聽民意,促成朝野共識,儘早解決爭議,讓“立法院”恢復秩序。
根據《“憲法”》第44條條文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因此院際協調權是在《“憲法”》設計的五院體制下,由《“憲法”》所賦予“總統”的權力之一,也被視為特屬於“總統”所擁有之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