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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明彥。(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5月21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國安局”日前爆發性騷事件,遭藍委爆出“國安局”內部沒有設置性平小組,而性騷加害者也僅記兩次過,被認為輕縱性騷累犯。“國安局長”蔡明彥今天受訪表示,“國安局”全面檢討性平專案,不管是性平專案小組或法律、心理諮商都會持續辦理。他也強調,並沒有外界提到包庇的問題。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國安局長”蔡明彥就預算解凍案報告並備詢。
“國安局”北部工作站日前被踢爆,謝姓簡任組長是性騷擾慣犯,不但對單位內女性同仁搭肩、摟腰、襲胸,甚至傳出連“警政署”、“移民署”的女警曾受到騷擾。“國安局”日前回應已記過2次調非主管職務,不過仍遭朝野“立委”抨擊包庇。
蔡明彥說,針對性平案件處理,“國安局”的原則包括:
第一、依照性平相關法規處理,依照性平法規,一般性騷案法律追訴期有5年,權勢性騷法律追訴期7年。在5至7年內相關受害人想要提出法律申訴,都必須在處理過程完備法律的步驟,才有辦法經得起法律後續檢驗。
第二、處理過程中,也都會依照當事人、被害人的意願做必要處置。整體約談過程中,被害人對局裡面相關主管的處置,我們認為都有依照他們的需求處理,並沒有外界提到包庇的問題。
第三、當然要全面檢討性平案,看局裡有哪些可以再策進作為。
他說,不管是性平的專案小組設立,或其他法律、心理諮商輔導機制的建置,都會持續推辦,建立起一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