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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選會”。(中評社 資料照) |
依新修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時,以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換言之,必須要獲得57席“立委”支持,人事案才會通過,而現在民進黨在“立法院”僅有51席,勢必要尋求藍白兩黨的支持。不過,根據去年“立法院”審查人事案的狀況,要闖關恐非易事。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羅智強說,未來若“監察委員”人事案送進“立法院”,他將堅決反對,拒絕讓酬庸人士進入已不具正當性的機關。民進黨若真認為“監察院”該廢,就該支持他們的“修憲”提案,而不是一邊嘴上贊成廢“監察院”,一邊卻繼續安排酬庸“監委”。
國民黨籍“立委”翁曉玲則說,若“監察院”沒被凍結,它仍是一個憲政機構,還是要讓其能夠運作,重點在於能否找到適合的“監委”。“總統”固然擁有提名權,但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提名時應拿出誠意跟在野黨就人事部分進行事前溝通,若賴清德繼續提一些不適當的人,那在審查的過程中,在野黨不會通過,寧缺勿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