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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眾黨。(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1日電/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羈押逾11個月,日前再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8月2日起再度延長羈押2個月,柯文哲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1日裁定駁回抗告。民眾黨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再次赤裸裸地暴露司法徹底淪為政治工具的醜態,民眾黨憤怒且無法接受,我們絕不會投降、絕不屈服。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裁定柯文哲、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自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2人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天認定原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駁回抗告,即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確定。高院表示,依卷內事證及向原審法院、看守所函調相關資料,認定2人主張均不足採信,因此認定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予以駁回。本件延長羈押確定。
台灣民眾黨11日晚間發出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台灣高等法院11日日駁回柯文哲提出之抗告,又再一次赤裸裸的暴露司法徹底淪為政治工具的醜態,民眾黨憤怒且無法接受。
柯文哲已遭政治性羈押長達近1年,高院又搬出“犯罪嫌疑重大、羈押原因仍在”的例稿,駁回理由模糊不清、全盤複製貼上檢方、下級審的意見,選擇視而不見柯文哲提出的抗告理由,繼續踐踏“憲法”保障人權的原則,檢審聯手濫權、無限期羈押柯文哲。
從公開審理至今,全台灣人民看到的是,檢辯竟然持續在爭執《都市計劃法》第24條的適用,連法源都沒釐清的狀況下,卻剝奪柯文哲人身自由長達近12個月,用最嚴厲手段迫害柯文哲、用最不知羞恥的方式執行“賴政府”的意志,持續踐踏本就脆弱的司法公信力。
8月7日開庭時,柯文哲嚴厲正告北檢別再唾面自乾,審判長江俊彥諭知持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白話文就是年初兩度裁定交保、最後耐不住檢方怒嗆會無止盡抗告,最後改裁羈押的那句“尊重審級制度”,但早在2012年,“最高法院”決議就指出,法院職權調查僅限“對被告利益而攸關之事項”,也就是法院不是檢方的共同辦案人。各審級法官若只會“尊重審級”,不僅是自廢武功,更背離《“憲法”》的獨立審判義務,繼續讓司法蒙塵。
民眾黨將以具體行動支持柯文哲,對於民進黨政府濫用司法整肅政敵、破壞我民主法治根基之卑劣行徑,我們絕不會投降、絕不屈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