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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無法提出放棄陸籍證明,1日遭解職。(照片:台“內政部”網站) |
中評社台北8月13日電/台“內政部長”劉世芳12日指台灣公民依《國籍法》規定,服公職要對“單一國家”“中華民國”效忠。全台首位因陸配身分遭解職的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12日批評,自己在台灣落地生根20餘年,生兒育女、照顧家人及村民,像台灣人一樣腳踏實地過生活,她反問劉世芳效忠的實質定義為何,不要透過意識形態霸凌外籍配偶。
鄧萬華出生於大陸四川,28年前嫁到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內政部”去年底查核發現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要求提供註銷國籍證明未果,8月1日遭鄉公所解除職務,為全台首例。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鄧萬華12日表示,她2008年為取得台灣身分證,便回大陸辦理遷出註銷戶籍證明,現在持有的是台灣護照及身分證,回大陸也是使用台胞證,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4月曾說過“當戶籍被取消,實際上就是國籍也被取消”,沒想到“內政部”卻又要求提供取消國籍證明,簡直欺人太甚。
鄧萬華指出,大陸不承認“台灣國籍”,不會提供“放棄國籍證明”文件,自己曾親自致電重慶公安機關,也拜託在大陸的親友協助,但得到的回應卻是“台灣國籍不承認,何來放棄之說?”自己不是不願提供,而是根本辦不到,痛批“中央出爾反爾”。
鄧萬華說,她願意放棄大陸國籍、不跟陸方親友來往,也承認單一“國籍”,政府為何還認為陸配不承認台灣,且自己在台灣生兒育女、照顧身邊的人,賺錢也未拿回大陸,這樣不是效忠,她想問劉世芳效忠實質定義為何?
鄧萬華認為自己為台灣付出的一切比劉世芳更像台灣人,批評“賴政府”搞意識形態,把台灣人推出去,說法太過偏頗,不僅不負責任更是誤導他人,害她在網路上遭到霸凌,直言若政府重視對單一“國家”效忠,當初就應規定陸配不能參選公職,而非事後解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