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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榮泰。(中評社 鄭羿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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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1月27日電(記者 鄭羿菲)涉及地方財源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朝野攻防不斷,“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案。“行政院”20日卻行通過“院版”修正草案送審,遭藍白聯手擱置。“行政院長”卓榮泰27日對“立法院”14日通過的財劃法提出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這也是卓榮泰任內第8度提出覆議案。
卓榮泰上午親自出席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立院”版財劃法修法有極端矛盾、窒礙難行、違反“憲政”秩序等6大問題,希望“立法院”能詳細審視覆議案,別錯上加錯,但“行政院”前7次覆議都遭到藍白封殺,此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選擇。
“立法院”14日三讀修正財劃法尚未生效,“行政院會”20日通過“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程序委員會25日處理28日“立法院”會議程時,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暫緩將“政院”版草案列入議程。
“行政院”27日上午召開院會後記者會,“行政院長”卓榮泰、秘書長張惇涵、“政務委員”林明昕、“國防部長”顧立雄、“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財政部次長”李慶華、“經濟部次長”何晉滄等人出席。
卓榮泰表示,“政院”提出覆議是基於“憲政”機關賦予“政院”的權利與責任,每次都是被動提出,今天也是“政院”過去一年多來第8次提出覆議,而“政院”前一回針對財劃法覆議時,很清楚提到公式計算有誤、垂直分配不合理、水平分配不公平,但是“立法院”仍否決覆議,導致最後有新台幣34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
卓榮泰說,“立法院”14日的三讀版本比現行版本錯誤更大,包括:一、總預算案需要增列下台幣5600億元以上,超過公債法規定。二、條文要求一般性補助不得低於一定金額、計劃型補助不得低於一定比例、延續型計劃不能終止或是變更,違反“憲法”意旨,侵害“行政院”預算權、政府財政健全。三、緊縮“中央”調劑盈虛能力與實施彈性。四、財力級次按照舊版分級,但是財源分配卻按照新版,嚴重矛盾。五、限縮“中央”減撥或是扣抵補助款權限,也對“中央”監督造成障礙。六、“中央”對地方的考核事項不足。
卓榮泰指出,部分在野黨私下清楚也肯定“政院”版草案,只是黨的意思決定了他們的行為,但若能在“立法院”清楚討論“院版”草案,大家也接受“院版”的原則與公式,“中央”可以將試算結果數字詳列,避免現在就詳列,反倒遭懷疑數字如何拼湊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