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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洩密案“高檢署”起訴日企罰1.2億元
http://www.CRNTT.com   2025-12-02 21:42:44


台積電。(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2日電/台積電二奈米洩密案,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日前依涉犯“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等罪,起訴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檢方另依職權簽分案調查,認定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等法人刑責共4罪,今偵查終結追加起訴,請求法院求處罰金刑1億2千萬元。

  台灣檢察官接獲台積電報案後逮捕多名現任與前任員工,涉嫌竊取該公司先進2奈米晶片製程的機密資訊,其中涉案並遭羈押的前任員工,曾任職於日本半導體大廠東京威力科創(TEL)在台灣的子公司。

  “高檢署”檢察官日前訊問陳力銘與東京威力公司相關員工,再比對全案事證以及東京威力的答辯資料,認爲東京威力依法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但東京威力除內部規範訂有一般性、警告性的規定外,“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事證”,認定未盡力為防止行為,應負法律規定的法人刑事責任。

  “高檢署”指出,工程師陳力銘任職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分案調查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的法人刑事責任,經指揮“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定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於今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建請分別求處罰金4千萬、8百萬、4千萬、4千萬,並請法院定應執行刑1億2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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