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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委王鴻薇接受媒體採訪。(中評社 黃偕華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3日電(記者 黃偕華)台北市一名清潔員轉送拾荒老婦一個殘值新台幣32元電鍋被判貪污有罪,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3日接受採訪表示,32元的“電鍋”被判有罪、民眾被控拿走一把“小雨傘”被檢察官濫訴一年半;相對之下,賴清德的愛將陳宗彥接受“性招待”、鄭文燦涉及的弊案被兩度簽結,“監察院”的高官公車私用接送寵物,司法對於真正應該要辦的案子,真的有辦嗎?。
王鴻薇指出,台北市一個清潔員,在做資源回收時,把一個殘值只剩32元的二手電鍋送給一拾荒老婦,被檢察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昨天一審判決也出爐,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王鴻薇認為,這個事件凸顯台灣司法體系生病了,“檢察官請問一下,你有多少案子要辦?”,王鴻薇說,我們有“恐龍檢察官”、“恐龍法官”,王鴻薇提到另一個案子,一個民眾去區公所時弄丟了一把傘,報警後調監視器,檢方對一名婦人起訴竊盜罪,法官判決時覺得監視器畫面不清楚,加上婦人舉證自己根本不在場,因而一審獲判無罪,結果檢查官上訴,“這樣的案子檢察官繼續上訴?”。
王鴻薇表示,這個案子拖了一年半,最近台高院作出判決還是無罪定讞,台高院判決上抨擊檢警“辦案違反比例原則”,民眾不斷委任律師辯護,砸下的律師費恐比雨傘價格高百倍,王鴻薇說,一個“小電鍋”、一把“小雨傘”,這是最近連續發生的,我們一直在講司法改革,可是問題是我們的司法對於真正應該要辦的案子,真的有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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