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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長高虹安18日復職第一天出席首個行程前受訪。(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新竹12月18日電(記者 盧誠輝)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法委員”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自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依貪污罪判刑7年4個月,到16日二審大逆轉改判貪污罪無罪,共歷經510天的停職後,18日終於復職到新竹市政府上班。上班首日被媒體問及有什麼話想對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說?高虹安說,希望柯主席也要加油。
高虹安上班首日也出席第一個行程新竹市消防形象月曆發表記者會,她在會前受訪被問,對自己在歷經二審官司後,有什麼話想對柯文哲說?高虹安表示,她在經歷過這樣一個司法過程後,其實也更瞭解柯文哲和他的家人們,在這個司法過程當中所受的煎熬。
高虹安說,在這個比較辛苦且漫長的司法過程中,她希望柯文哲也要加油,盡量讓身心部分保持健康狀態,對自己和家人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媒體詢問,會不會擔心“高檢署”上訴成功後要發回高院更審?
高虹安指出,這是檢察官的職權,如果他們要去進行上訴的動作,她都尊重。但是她當然也希望,既然二審有這樣的判決結果,各界其實也都應該給予尊重。至於後續的部分,如果上訴到三審,她當然還是會繼續在司法的戰場上繼續努力,也希望能利用在這一年的時間,盡快把握時間做該做的事情。
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認定高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2罪,從重依職務詐欺貪污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案經高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高貪污罪無罪,僅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高虹安在二審大逆轉改判貪污罪無罪後,16日下午就已依法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新竹市政府17日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之規定,准予市長高虹安復職。高虹安18日在暌違510天後,終於再次踏入新竹市政府,包括新竹市政府各局處首長與逾3百名小草都到場迎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