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罰鼓吹戰爭限制言論自由?馬永成:未相悖
http://www.CRNTT.com   2025-12-18 15:21:24


左起,“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及“政務委員”馬永成及“國防部次長”徐斯儉。(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記者 鄭羿菲)“行政院”18日拍板通過“國安法”等4項修法草案,其中禁止任何人公開鼓吹戰爭言論,最高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行政院政務委員”馬永成18日表示,禁止鼓吹戰爭是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且不只是禁止鼓吹武統,鼓吹攻打任何國家,都在禁止範圍。他說,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也認為,相關限制未與言論自由相悖。

  賴清德3月召開“國安會”後,為因應五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賴17條”因應策略。“行政院”9月已提出“海纜七法”,“立法院”於12月三讀通過,並持續盤整有關“國安”17項因應策略的相關法令、行政措施與計劃。

  “行政院”18日拍板通過“國安法”等4項修法草案,其中,“國安法”第四條明定,“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台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18日召開院會後記者會,由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務委員”林明昕、馬永成、“衛福部長”石崇良、“國防部副部長”徐斯儉、“法務部次長”黃世杰、“退輔會”副主委傅正誠出席。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