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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左)等陪同陸配鄧萬華(右),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劉世芳瀆職。(中評社 黃偕華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2日電(記者 黃偕華) 原任花蓮學田村長的陸配鄧萬華因具陸籍身分被解職,花蓮縣政府雖撤銷處分,但“內政部”堅持依《國籍法》不同意復職。鄧萬華22日在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內政部長”劉世芳瀆職罪。鄧萬華淚訴“我做錯什麼?”全台有5、6名陸配擔任公職,“為何政府只針對我,打壓一個手無寸鐵的陸配?”
兩位花蓮縣學田村的村民也至現場聲援。
原任花蓮村長的陸配鄧萬華因陸籍被解職,她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日前決議撤銷原處分。但“內政部長”劉世芳卻回應,依《國籍法》“這個沒有解釋的空間”,鄧至今無法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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