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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關稅溝通進度?台官方:已有一定共識
http://www.CRNTT.com   2026-03-05 14:38:51


李慧芝。(中評社 鄭羿菲攝)
院會後記者會。(中評社 鄭羿菲攝)
媒體到現場採訪。(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3月5日電(記者 鄭羿菲)在美國對等關稅被判違法後,特朗普政府啟動“122關稅”,近期擬上調稅率至15%,外界關心當前台美雙方就後續關稅溝通狀況,“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5日表示,台美雙方已有溝通,並取得一定共識。

   “行政院”5日召開院會後記者會,由發言人李慧芝主持,“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外交部次長”吳志中、“經濟部次長”賴建信、“衛福部次長”呂建德、“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出席。

  李慧芝5日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後,談判團隊已經和美國取得聯繫,並持續進行密切溝通,已確保“我方”取得的最佳利益,確保台灣產業可享有最佳待遇。

  對於目前進度,李慧芝表示,台美雙方已經有一定共識,美方承諾,在完成內部行政作業與法律程序途徑後,就會陸續通知包括台灣在內等已經簽約的夥伴。“我方”將在與美方溝通確認後,再將文本與影響評估整體送“國會”,如果有最新進度將持續向外說明。

  台美2月13日簽訂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但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對等關稅違法後生變,各界關切進度。現行《條約締結法》有30天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期限,如果無法審議會不會導致失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5日釋疑道,30天的規定是指主管機關報到“行政院”的期限。台待與美方溝通確認後,會將文本與影響評估送交“國會”。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在2月13日完成簽署,距離《條約締結法》第八條明定“條約案經簽署後,主辦機關應於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只剩逾一周的時間。

  李慧芝表示,依照條約締結法第八條的規定,30天是指主管機關報到“行政院”的期限,如台與帛琉於2022年的8月30日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法務部”在9月22日報到“行政院”,符合締結法30天內的期限,而“行政院”是在11月3日函送到“立法院”。

  李慧芝說,我們要強調的是無論是台美投資MOU或ART,都取得了最佳待遇,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後,談判團隊也已跟美方取得聯繫,並且持續的進行密切的溝通中,以確保台灣取得的最佳利益,讓台灣產業可以享有相對優勢以及最佳的待遇。

  李慧芝指出,目前台美雙方已有一定共識,美方承諾完成內部行政上的作為及法律程序途徑後,就會依序通知已經簽約的國家,台與美方溝通確認之後,會再將文本與影響評估送交“國會”,若有最新進度,我們會持續來跟民眾來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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