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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海軍裝備研究院某研究所水聲研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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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的現實條件和裝備研發流程上來看,如何能夠保證海軍裝備符合未來軍事鬥爭的需要,同時又能夠很有效地幫助海軍裝備部門領導軍工企業,而不成為雙方合作的被動者,主要靠的就是海軍裝備研究院這個軍方的研究部門的咨詢建議。例如在航母的一些關鍵指標上,在艦載機的選擇上,如何能夠以軍隊要求為主而不被外界因素所左右,軍方論證部門的意義就體現出來的。
在科技力量水平對比上,中國軍方明顯要弱於地方軍工企業。現在地方軍工企業研發機構雄厚的實力和眾多的人員,既給中國海軍裝備的研發提供了深厚的土壤,也在軍地協作中帶來了地位上的“失衡”。無論是中船重工還是中船集團,都擁有規模龐大的科研機構。以位於江蘇無錫的中船重工第702研究所為例,該所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3名,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5名,博士生導師23名,碩士導師36名,建有功能齊全、配套完整的大中型科研試驗設施20餘座,依山傍水,逶迤綿延數華里,其規模之宏大、設施配套之齊全,堪稱遠東之最,世界之前列。
同時,中國海軍由於歷史的原因,缺乏使用大型水面艦艇的經驗,更缺乏現代海戰的使用經驗。在建國後幾次中國海軍海戰中,初期是以弱勝強小艇打國民黨軍的“大艦”(實際也就是千噸級艦艇),到後期的“3.14”海戰則是護衛艦對敵方運輸艦的炮擊。因此不要說類似於美軍使用航母進行對外干涉的戰例,就連“馬島戰爭”這種水平的現代化海戰都沒有,甚至中國海軍都沒有在實戰中發射過反艦導彈。這就意味著中國海軍如果不成立專門的論證部門,不研究國內外海軍裝備最新發展,不分析現代海戰的最新特點,就很難在艦艇(包括航母)的研製上“為我所用”,掌握主導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