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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64歲“死囚”獲釋 坐冤獄30年(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3-14 13:32:05


  中評社香港3月14日電/在坐牢近30年後,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一名死刑囚犯日前重獲自由。他在1984年由於謀殺罪被陪審團判處死刑,30年來一直被關押在死囚牢房裡。而近日警方發現新的證據,證明他並非真凶。隨後,檢察官要求法官撤銷他一級謀殺罪,並予以釋放。

  獲得釋放的非裔美籍男子名叫格倫·福特,今年64歲。1983年,56歲的白人珠寶商伊斯德爾·洛茲曼在自家店鋪遭人槍殺。福特案發前有時會為洛茲曼清掃庭院。警方指控,案發不久後福特典當了一把左輪手槍及一些珠寶,懷疑福特可能涉案。1984年,法院以一級謀殺罪罪名判決福特死刑。隨後,福特便被送入路易斯安那州州立監獄。

  福特案被視為美國司法系統不公平的經典案例,彰顯了當時黑人有苦難言的處境。當年,警方在人證、物證不足的情況下依舊將福特送上法庭。承辦檢察官還刻意挑選一組全部都是白人的陪審團,而種族歧視一直是路易斯安那州的問題。

  真凶最終被發現

  福特原本應該被電刑處死,但卻一直沒被執行死刑。近30年來,福特不斷提出無罪的上訴,但是大多都被駁回了。

  2000年,路易斯安那州高等法院下令舉行證據聽證會,福特宣稱檢控當局扣壓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一對最初被認為涉及此案的兄弟傑克和亨利中的一人曾透露自己殺人。據《什里夫波特時報》報道,法庭記錄顯示,一個身份不明的線人2013年告訴檢察官,傑克承認開槍打死了洛茲曼。去年年底,路易斯安那州州政府通知福特的律師,表示一位秘密證人提供的證據顯示,福特並未涉嫌此凶殺案。福特沉冤昭雪,成為美國近40年來第144位無罪釋放的死刑犯。

  將獲33萬美元賠償

  當地時間11日傍晚,福特走出路易斯安那州州立監獄。他神情輕鬆,面對記者採訪侃侃而談。福特的辯護律師說,“我們很高興終於看到福特洗脫罪名,尤其感謝檢察官和法院果斷的決定。”然而,福特今年已經64歲了,他人生中最精彩的30年青壯年時光被剝奪,對此他感到憤恨又無奈。

  “我為了一件跟我無關的命案,被關了近30年……歲月一去不回,我永遠無法體會到那些一般人35歲時、38歲時、40歲時應當擁有的人生體驗。”他說,“不過,我的兒子們已經長大成人,這很好。” 

  據悉,福特是美國服刑時間最長的死刑犯之一。根據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規定,福特將獲得25萬美元的冤獄賠償,另加上8萬美元的生活補償。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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