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某項爭議提起仲裁,本應是為了裁決紛爭,從而平息爭議。而如果某個仲裁案的發起及其裁決結果,不僅不能平息紛爭,維護地區的和平穩定,而是更可能攪亂局勢,讓爭議更加複雜化,進而損害包括當事國在內的各方的利益,那麼這樣的仲裁,其基本的法律倫理和合法性何在?而眼下的南海仲裁案,正是這樣一個案例。
作為全球半數貿易的必經之路的南海,其和平穩定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南海爭端應該通過政治途徑雙方協商進行解決,而不是讓缺乏正當性的司法解決造成爭端加劇,增加南海的不穩定。荷蘭烏特勒支大學法學院教授茲瓦特就指出,國際司法機構應將中立、客觀的法律原則適用於事實,面對不宜司法解決的爭端,法庭應該避免作出裁決。
在南海爭議中,我們還看到更多違背基本倫理和常識的行為,比如撒謊。菲律賓前政府曾一直聲稱菲中就南海爭議進行了50餘次談判,未能解決爭端,只得提起仲裁。而直接負責中菲有關談判事務的菲方前外交官員就直斥這是“撒謊”,因為事實是中方一直試圖和菲方談判,但菲方一直沒有回應。
菲律賓候任外長日前表示,願同中國就南海問題舉行雙邊對話。這是值得歡迎的動向。
我們真誠希望,菲律賓莫要做“不知其可”的國家,而是成為讓別國可以信任和尊重的國家。我們也希望,仲裁庭和有關域外國家,除了維護國際法的尊嚴,所言所做不要偏離基本倫理和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