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深入推進複雜敏感項目停止有償服務工作有哪些政策考慮?
答:經過一年多實踐探索,在充分借鑒國家有關政策的基礎上,我們對房地產租賃、農副業生產、招接待、醫療、科研5個行業複雜敏感項目的處理,研究提出了終止收回、置換移交、委托管理、社會化保障4種停止方式,以及軍民融合、規範生產等後續管理辦法。一是能夠終止收回的堅決終止收回。對房地產租賃項目、農副業生產非農開發項目,能夠終止收回的堅決收回;對以中心或站所名義開展對外接待、軍內保障任務少的招接待機構一律關停;全面終止與地方企業、個人開展的醫療合作項目;及時停止與國防和軍隊建設關聯度不高、面向民用市場的科研開發項目。二是做好部分房地產置換移交工作。以居民住宅名義對外出售的軍隊房屋,以及政府開辦的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等,確實難以終止收回的項目,本著從嚴從緊的原則,按權限經過逐項審查批准,可採取土地置換、移交政府、委托政府轉讓等方式處理。對利用軍隊農用土地資源進行非農開發的,要嚴格區分項目性質,借鑒房地產處置相關政策,採取多種措施,化解利益矛盾。三是通過委托管理妥善處理一批項目。對一些體量規模較大、合同期限較長、承租戶投資大、必須具有潛在軍事價值、短期內難以終止收回的房地產租賃項目,可參照國有資產管理模式,通過地方政府委托國有企業管理運營,與原單位脫鈎,軍隊加強監管。四是採取社會化保障等方式加強對各種保留項目的管理。對營區內不以營利為目的、服務官兵工作生活必需的超市、食堂、洗衣店、理髮店、銀行、郵局、物業等社會化保障項目繼續予以保留,規範管理運行;對軍隊收回或在用的農業用地,可採取自主生產、聘用生產、聯合生產等多種辦法組織生產,但不得以轉包分包等形式變相出租,不能建設非農永久性設施;對規模適度、保密條件較好的招接待機構,可作為單位內部招接待使用,不再開展對外有償服務。五是將部分行業項目納入軍民融合發展體系。對於停止有償服務後繼續承擔國家賦予社會保障任務的醫療、科研、幼兒教育、人才培訓、新聞出版、基建營房工程技術、通信、民兵裝備修理等行業中的部分項目,作為軍民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實行規範管理,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問: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工作中有關經濟補償問題怎麼把握?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通知精神,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是中央有關軍隊和武警部隊建設政策的重大調整。依據這一定性和《合同法》相關規定,對確實需要補償的項目,總的原則是,依法辦事、多措並舉、平等協商、合理補償。具體地說,就是合同協議已到期的項目,除雙方另有約定或司法裁判的外,不予補償;合同協議未到期的,通過協商或司法程序終止的項目,確需補償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適當經濟補償,優先採取相應減免騰退過渡期租金的方式抵頂。經濟補償(包括減免租金)金額應當經過第三方評估測算、雙方協商、黨委研究,報上一級單位審批,或通過司法程序確定。任務單位要妥善處理對待租戶利益訴求,既要把停止有償服務目標要求落實到位,又要依法把群眾利益補償到位,切實鞏固軍政軍民團結。
|